生存保險金是什麼?生存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及相關權益

保險世界中常常出現各種名詞,讓人有點眼花撩亂。但不用擔心,今天我們要聊的「生存保險金」其實並不難懂!透過這篇文章,我們將以輕鬆的語言,為你解開這個名詞的意義,讓你更清楚在保險中自己擁有的權益。


什麼是生存保險金?

當被保險人在保險合約有效期限內或繳費期滿後還活著,保險公司便會依照契約的約定定期給付保險金,這筆保險金就叫做「生存保險金」。


生存保險金是每年領嗎?生存保險金怎麼算?

生存保險金能夠開始領取的條件及領取頻率,比較單純的條件設定通常有三種:

  1. 第一種是保險繳費期滿後每年給付,就是當保險合約的時間到了且仍生存,保險公司就會開始給付生存保險金。
  2. 第二種是在約定的保單年度後每年給付,例如當保單到達第 25 年且仍生存,保險公司就會開始給付生存保險金。
  3. 第三種是在保單有效期間,保險年齡達到約定年齡前,每屆滿一定保單年數且仍生存就給付一次,例如在保險年齡 99 歲以前,保險公司每滿 5 年就會給付一次生存保險金。

每次給付的生存保險金的計算方式大多是「保險金額」乘上倍數或百分比,像是「保險金額 x 0.3 倍」或「保險金額 x 0.5% 」。

在 Finfo 搜尋相關保險商品,在保險商品的說明處就可以看到生存保險金清楚的領取條件、領取頻率以及金額計算:

(舉例商品:富邦人壽新豐吉年年終身保險 (XML1)

(舉例商品:凱基人壽新鑫如意終身保險 (MAJIPB)

(舉例商品:友邦人壽長保幸福終身保險 (WLDI)

還有一些保險商品,從某保單年度開始會改變生存保險金的計算方式,例如在保單有效期間內,第 1 到 10 年保單年度仍生存,保險公司每年都會給付「保險金額 x 0.5% 」當作生存保險金,到第 11 年保單年度,則是按「保險金額 x 1.2% 」給付生存保險金。

(舉例商品:保誠人壽金正旺終身保險(定期給付型) (ACLPEN12)

* 各保險金詳情仍請以各家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主。


可以領到生存保險金的是哪些人?

「被保險人」指的是保單要保障的目標。要被保險人發生保險合約中約定的事件,才能夠向保險公司領取相應的保險金,因此,只要被保險人符合保險合約中領取生存保金的條件,保險公司就應給付生存保險金。至於合約中可以領取保險金的角色,在保險中稱為「受益人」。常見情況下,保險金的受益人就是被保險人本人。

保險合約中還有一個要角是「要保人」,這個角色擁有變更契約的權利以及繳交保費的義務。以生存保險金而言,被保險人、要保人及受益人通常會是同一個人。不過,只要要保人同意,受益人是可以更換的。只是當要保人及受益人有所不同,受益人就要注意:受益人一旦收到每年超過 244 萬贈與稅免稅金額的保險金,就會被國家扣贈與稅

(受益人贈與稅參考資料:法源法律網


「生存保險金」與「滿期保險金」的差異

常常有人將「滿期保險金」跟「生存保險金」搞混。要領取「滿期保險金」跟「生存保險金」都必須滿足被保險人仍生存的條件。那兩者不同的地方在於:「滿期保險金」指繳費期滿後會得到的一筆保險金,關注的時間點只看繳完所有保費。而「生存保險金」有可能是繳費期滿後或是繳費期間定期領取保險金,也就是說,生存保險金通常不會只領取一筆保險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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